扫码咨询《招生老师》

点击查看 >> 辽宁自考网专业招生老师微信

扫码加入《交流群》

辽宁自考网考生交流群
辽宁自考网AI智能助手 ×
辽宁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辽宁自考教材/课程购买100%正版保证 辽宁自考网在线报名入口

2018年辽宁自考《会计法与审计法》练习题(3)

发布日期:2018-11-05 12:11:50 编辑整理: 辽宁省自考网 【字体:

📢 好消息!辽宁自考热销课程,限时优惠!全网最值优惠价,单科低至 39.9 ¥!!!
点击立即 >> 自助购买
热门

2018年自考《会计法与审计法》练习题(3)

1、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有什么区别与联系?为什么即使被审计单位经控制测试被认定拥有非常健全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仍不能完全省略实质性测试程序?

答案: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控制测试的内容为内部控制,是定性评价;实质性程序的内容为账户金额,是定量评价。

(2)控制测试的目的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实质性程序的目的是评价账户金额正确性,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依据。

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的联系体现在:控制测试为实质性程序打基础,控制测试的结果为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提供依据;实质性程序是在控制测试的基础上进行的,实质性程序的程度取决于控制测试的结果。

不能完全省略实质性测试程序的主要原因为:

(1)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达到其经营管理目标而设立和实施的,最严格的内部控制也有其本身的固有限制;一是控制成本的限制,即被审计单位往往因考虑成本而牺牲内部控制可能带来的效益;二是人为因素的限制,包括有关人员不理解或错误理解内部控制,相关人员串通舞弊而回避或破坏内部控制等。这些固有限制可能导致会计报表的重要反映失实。

(2)内部控制是否真正有效,需要通过执行控制测试程序予以验证,但控制测试只能证实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和得到了一贯遵守,而不能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证实。

本文标签:辽宁自考 法学类 2018年辽宁自考《会计法与审计法》练习题(3)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lnzk.ln.cn

本文地址:http://www.lnzk.ln.cn/faxue/19734.html

小编提示:添加【辽宁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辽宁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流程准考证打印方法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辽宁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添加“辽宁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填写下方信息,立即领取辽宁自考《备考方案》!


《辽宁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辽宁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招生老师微信



(扫一扫加入[辽宁自考交流群])
①政策公告、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资料分享、⑤备考指导、⑥学习交流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考试题 > 法学类

2018年辽宁自考《会计法与审计法》练习题(3)

日期:2018-11-05 12:47:50  整理:辽宁自考网  浏览(191)

2018年自考《会计法与审计法》练习题(3)

1、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有什么区别与联系?为什么即使被审计单位经控制测试被认定拥有非常健全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仍不能完全省略实质性测试程序?

答案: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控制测试的内容为内部控制,是定性评价;实质性程序的内容为账户金额,是定量评价。

(2)控制测试的目的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实质性程序的目的是评价账户金额正确性,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依据。

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的联系体现在:控制测试为实质性程序打基础,控制测试的结果为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提供依据;实质性程序是在控制测试的基础上进行的,实质性程序的程度取决于控制测试的结果。

不能完全省略实质性测试程序的主要原因为:

(1)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达到其经营管理目标而设立和实施的,最严格的内部控制也有其本身的固有限制;一是控制成本的限制,即被审计单位往往因考虑成本而牺牲内部控制可能带来的效益;二是人为因素的限制,包括有关人员不理解或错误理解内部控制,相关人员串通舞弊而回避或破坏内部控制等。这些固有限制可能导致会计报表的重要反映失实。

(2)内部控制是否真正有效,需要通过执行控制测试程序予以验证,但控制测试只能证实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和得到了一贯遵守,而不能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证实。

本文标签:辽宁自考 法学类 2018年辽宁自考《会计法与审计法》练习题(3)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lnzk.ln.cn

本文地址:http://www.lnzk.ln.cn/faxue/19734.html

小编提示:添加【辽宁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辽宁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流程准考证打印方法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辽宁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添加“辽宁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填写下方信息,立即领取辽宁自考《备考方案》!


《辽宁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