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村民委员会的设立

发布日期:2018-05-23 12:05:35 编辑整理:辽宁省自考网 【字体: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限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没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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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5-23 12:29:35  整理:辽宁自考网  浏览(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限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没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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