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复习要点[17]

发布日期:2018-05-23 12:05:46 编辑整理:辽宁省自考网 【字体:
 政府采购:指政府及其机构为了政府管理活动的开展和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形式和法定的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活动。

  政府采购的形式:[按采购的性质]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按招标的范围]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选择性招标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等形式;[按采购的规模大小]小额采购方式、批量采购方式和大额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主体与采购机构的制度;规定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政府采购的程序与方式;政府采购的规模;投票申诉与控告制度等。

  预算外资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规定的财政性资金。

  预算外资金的特点:1无偿性。2自主性。3专用性。4分散性。

  预算外资金的范围:1法律、法规现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2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国务院以及财政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4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应集中的上缴资金。5用于乡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

  应 用

  我国财务行政的基本职能?

  我国财务行政职能概括起有(一)配置资源职能。财政配置资源的职能,是通过财政对资金的分配最终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责任制。1调节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2调节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的配合,即产业结构。3调节社会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企业人个人)之间的配置。(二)公平分配职能。公平分配职能主要是通过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来实现的。调节企业利润水平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企业的税收负担。二是企业的利润水平要能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主观努力。(三)稳定经济职能。经济稳定,是在经济适度增长中的稳定,即动态稳定,要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主要是要做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

  我国目前税收制度的改革及其意义?

  税收制度定义+税收制度的内容是税法,广义包括税收基本法、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狭义指税收实体法。

  意义1税收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国家征税就缺乏必要的依据,税收收入的取得就没有保障。2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的重要体现。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节的重要经济杠杆,其调节作用的发挥,也必须建立在相应的税收制度的基础之上。3税收制度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国家处理各项分配关系的规范具体化。使税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履行纳科义务有了法律依据。

  我国实行政府采购的状况和意义?

  状况:

  1有效地规范采购主体和供应商的行为,从而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和廉洁。2政府可以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从而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3加强廉正建设和整顿财经秩序也具有重要的意义。4推动并实现政府消费行为的市场化的重要途径。

  第十四章 行政法治

  识 记

  人治:一种以人为主体,以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为基础、礼治为内容、德治为机制、性善为理念的社会控制方式,是一种具有强烈民族特色的社会控制形式。

  法制:狭义是指法律制度;广义指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

  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它是一种以法律为主体,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社会控制方式。

  行政职权法定化:指行政主体对某类行政事项的管辖权力及管辖权限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予和明确界定。

  行政机构法定化:指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未经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行政机关不享有行政职权,也不是行政主体。

  行政程序: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前后衔接的步骤、顺序、时间、方式和制度等的总称。

  行政程序法定化:指将那些符合公民利益的行政程序上升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侵权行为的发生

  行政责任法定化:指在法律法规中对行政主体由于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允许行政主体只实施行政活动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立法的发展趋势:第一、立法的国际化。第二、立法的民主化。第三立法的科学化与高效化。第四、立法形式的多样化。

  促成社会认同的手段:通过艰苦努力,运用传播、展示、说服等手段

  应 用

  分析人治与法治的区别?

  人治与法治是相对立的社会控制方式,二者之间的差别是多方面的。1在立法上,人治表现出主观性,法治则表现出客观性,人治使社会缺乏客观而普遍适用的行为准则。2在司法上,人治表现出宗法性,法治则表现出平等性。3在约束上,人治表现出多样性,法治则表现了单一性。4在理念上,人治表现出空想性,法治则表现了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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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指政府及其机构为了政府管理活动的开展和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形式和法定的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活动。

  政府采购的形式:[按采购的性质]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按招标的范围]分为公开招标采购、选择性招标采购和限制性招标采购等形式;[按采购的规模大小]小额采购方式、批量采购方式和大额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主体与采购机构的制度;规定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政府采购的程序与方式;政府采购的规模;投票申诉与控告制度等。

  预算外资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规定的财政性资金。

  预算外资金的特点:1无偿性。2自主性。3专用性。4分散性。

  预算外资金的范围:1法律、法规现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2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国务院以及财政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4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应集中的上缴资金。5用于乡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

  应 用

  我国财务行政的基本职能?

  我国财务行政职能概括起有(一)配置资源职能。财政配置资源的职能,是通过财政对资金的分配最终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标责任制。1调节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2调节资源在产业部门之间的配合,即产业结构。3调节社会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企业人个人)之间的配置。(二)公平分配职能。公平分配职能主要是通过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来实现的。调节企业利润水平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企业的税收负担。二是企业的利润水平要能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主观努力。(三)稳定经济职能。经济稳定,是在经济适度增长中的稳定,即动态稳定,要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主要是要做到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

  我国目前税收制度的改革及其意义?

  税收制度定义+税收制度的内容是税法,广义包括税收基本法、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狭义指税收实体法。

  意义1税收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国家征税就缺乏必要的依据,税收收入的取得就没有保障。2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的重要体现。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节的重要经济杠杆,其调节作用的发挥,也必须建立在相应的税收制度的基础之上。3税收制度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国家处理各项分配关系的规范具体化。使税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履行纳科义务有了法律依据。

  我国实行政府采购的状况和意义?

  状况:

  1有效地规范采购主体和供应商的行为,从而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和廉洁。2政府可以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从而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3加强廉正建设和整顿财经秩序也具有重要的意义。4推动并实现政府消费行为的市场化的重要途径。

  第十四章 行政法治

  识 记

  人治:一种以人为主体,以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为基础、礼治为内容、德治为机制、性善为理念的社会控制方式,是一种具有强烈民族特色的社会控制形式。

  法制:狭义是指法律制度;广义指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

  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它是一种以法律为主体,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社会控制方式。

  行政职权法定化:指行政主体对某类行政事项的管辖权力及管辖权限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予和明确界定。

  行政机构法定化:指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未经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行政机关不享有行政职权,也不是行政主体。

  行政程序: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前后衔接的步骤、顺序、时间、方式和制度等的总称。

  行政程序法定化:指将那些符合公民利益的行政程序上升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避免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侵权行为的发生

  行政责任法定化:指在法律法规中对行政主体由于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允许行政主体只实施行政活动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立法的发展趋势:第一、立法的国际化。第二、立法的民主化。第三立法的科学化与高效化。第四、立法形式的多样化。

  促成社会认同的手段:通过艰苦努力,运用传播、展示、说服等手段

  应 用

  分析人治与法治的区别?

  人治与法治是相对立的社会控制方式,二者之间的差别是多方面的。1在立法上,人治表现出主观性,法治则表现出客观性,人治使社会缺乏客观而普遍适用的行为准则。2在司法上,人治表现出宗法性,法治则表现出平等性。3在约束上,人治表现出多样性,法治则表现了单一性。4在理念上,人治表现出空想性,法治则表现了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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