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学习笔记 实施有效评价的原则
一、评价的动态性原则
幼儿园工作评价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静态评价类似于总结性评价,是在一项活动结束时对其结果做出价值判断,衡量其达到目标的程度。静态评价,如学期末的阶段分析,或是一次岗位练习兵活动后的总结,这都是幼儿园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内容,但幼儿园工作评价不能仅仅停留在静态评价这个层次上,还应该有贯穿日常工作的动态评价。动态评价类似于形成性评价,是指在活动过程中,评价活动本身的效果,用以调节活动过程,保证目标实现而进行的价值判断;也包括对一个被评价对象活动的前后状态进行评价,对其发展过程提出改进意见。进行幼儿园工作评价时应注意动静结合,以动为主,使评价工作作为幼儿园的一项日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贯穿始终。
在实现动态原则的同时,还应注意到评价的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绝对标准是将评价对象与预期的目标加以对比,找出差距,这时的标准是绝对的、一致的,可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但同时,评价还要注意相对标准的掌握,即要考虑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和具体条件。评价者应该看到评价对象的基础和其努力程度,从起点看变化,侧重评价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条件的效益和作用。
二、评价的主体性原则
评价主体即评价者,评价客体即评价对象。幼儿园工作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搜集信息,改进工作,因此不仅要注重自下而上,自外而内的评价,还应注重工作主体的自身评价,使被评价对象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评价的过程,即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相结合,工作主体与评价主体相结合。这样有利于评价过程的心理调整,使被评价者消除心理压力,正确认识评价的目的;有利于评价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地进行;还有利于评价信息的搜集,使评价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得出结论,提出改进意见,促使保教工作质量得到改善。
幼儿园工作评价不仅要加强自我评价和自我调整改进,还要注意引入社会评价,使评价的主体多元化,推进评价的民主化进程。例如,使在园幼儿家长和本社区散居儿童家长成为评价主体,对园所家长和社区服务工作、园所保教工作质量和效果以至园所整体的管理效绩做出评价,使来自社会的评价意见参与园所管理,以便更好地为幼儿和社会眼务。
三、评价的客观性与全面性原则
进行幼儿园工作评价要注意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手段,力求全面客观的掌握真实情况,反映问题的本质。定性分析使对被评价对象的性质做出分析,定量分析使对评价对象的数量特征进行分析。园所工作评价需要将二者结合起来,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足以全面把握被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例如,要评价教师在教室环境设置上情况,既要设计量表,统计教室玩教具数量、更新频率、使用频率等数量上的指标,还要观察记录师生参与环境创设的情况,搜集环境创设过程中的能说明问题的具体事例,用以全面反映教师在活动室环境创设中的成绩和问题,进而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注重评价标准的全面性和评价过程搜集信息的全面性。
四、评价的目的性原则
教育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教育和管理质量,较好地实现预期的教育目标。评价的具体目的决定着采用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和方法。评价本身并不是目的,切忌为评价而评价。
幼儿园上作评价应突出评价的导向功能、诊断功能,发挥其指导、调控作用。要使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对评价的目的在共同理解的基础上,通过评价明确努力方向,协调统一行动,积极改进工作,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评价的组织者应注意将评价与指导改进相结合,使评价的主客体一同认真分析评价结果,针对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和控制工作过程,确保工作目标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幼儿园工作评价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静态评价类似于总结性评价,是在一项活动结束时对其结果做出价值判断,衡量其达到目标的程度。静态评价,如学期末的阶段分析,或是一次岗位练习兵活动后的总结,这都是幼儿园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内容,但幼儿园工作评价不能仅仅停留在静态评价这个层次上,还应该有贯穿日常工作的动态评价。动态评价类似于形成性评价,是指在活动过程中,评价活动本身的效果,用以调节活动过程,保证目标实现而进行的价值判断;也包括对一个被评价对象活动的前后状态进行评价,对其发展过程提出改进意见。进行幼儿园工作评价时应注意动静结合,以动为主,使评价工作作为幼儿园的一项日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贯穿始终。
在实现动态原则的同时,还应注意到评价的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绝对标准是将评价对象与预期的目标加以对比,找出差距,这时的标准是绝对的、一致的,可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但同时,评价还要注意相对标准的掌握,即要考虑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和具体条件。评价者应该看到评价对象的基础和其努力程度,从起点看变化,侧重评价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条件的效益和作用。
二、评价的主体性原则
评价主体即评价者,评价客体即评价对象。幼儿园工作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搜集信息,改进工作,因此不仅要注重自下而上,自外而内的评价,还应注重工作主体的自身评价,使被评价对象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评价的过程,即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相结合,工作主体与评价主体相结合。这样有利于评价过程的心理调整,使被评价者消除心理压力,正确认识评价的目的;有利于评价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地进行;还有利于评价信息的搜集,使评价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得出结论,提出改进意见,促使保教工作质量得到改善。
幼儿园工作评价不仅要加强自我评价和自我调整改进,还要注意引入社会评价,使评价的主体多元化,推进评价的民主化进程。例如,使在园幼儿家长和本社区散居儿童家长成为评价主体,对园所家长和社区服务工作、园所保教工作质量和效果以至园所整体的管理效绩做出评价,使来自社会的评价意见参与园所管理,以便更好地为幼儿和社会眼务。
三、评价的客观性与全面性原则
进行幼儿园工作评价要注意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手段,力求全面客观的掌握真实情况,反映问题的本质。定性分析使对被评价对象的性质做出分析,定量分析使对评价对象的数量特征进行分析。园所工作评价需要将二者结合起来,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足以全面把握被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例如,要评价教师在教室环境设置上情况,既要设计量表,统计教室玩教具数量、更新频率、使用频率等数量上的指标,还要观察记录师生参与环境创设的情况,搜集环境创设过程中的能说明问题的具体事例,用以全面反映教师在活动室环境创设中的成绩和问题,进而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注重评价标准的全面性和评价过程搜集信息的全面性。
四、评价的目的性原则
教育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教育和管理质量,较好地实现预期的教育目标。评价的具体目的决定着采用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和方法。评价本身并不是目的,切忌为评价而评价。
幼儿园上作评价应突出评价的导向功能、诊断功能,发挥其指导、调控作用。要使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对评价的目的在共同理解的基础上,通过评价明确努力方向,协调统一行动,积极改进工作,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评价的组织者应注意将评价与指导改进相结合,使评价的主客体一同认真分析评价结果,针对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和控制工作过程,确保工作目标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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