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自考统计法规概论知识点五

发布日期:2018-10-10 02:10:42 编辑整理:辽宁省自考网 【字体:

41 统计违法行为 是指行为人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

42 虚报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高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43 瞒报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44 伪造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没有任何客观事实根据,“主观地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者统计资料并服的行为。

45 篡改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利用某种职务上率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擅自修改真实的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

46 拒报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部门依法进行的统计调查和执法检查置之不理的行为。

47 迟报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论制度的规定,逾期报送统计资科放行为.

48 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 是指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违反统计法的规定,采用强令、授意的手段,让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伪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49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是指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拒绝、抵制违反统计法行为的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50 违反统计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是指违反统计的规定,对在统计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予以公开、公布和非法提供的行为。

本文标签:辽宁自考 经济类 2018年辽宁自考统计法规概论知识点五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lnzk.ln.cn

本文地址:http://www.lnzk.ln.cn/jjl316/19205.html


《辽宁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辽宁自考便捷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串讲笔记 > 经济类

2018年辽宁自考统计法规概论知识点五

日期:2018-10-10 14:05:42  整理:辽宁自考网  浏览(

41 统计违法行为 是指行为人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

42 虚报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高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43 瞒报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44 伪造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没有任何客观事实根据,“主观地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者统计资料并服的行为。

45 篡改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利用某种职务上率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擅自修改真实的统计资料并报送的行为。

46 拒报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部门依法进行的统计调查和执法检查置之不理的行为。

47 迟报统计资料 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论制度的规定,逾期报送统计资科放行为.

48 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 是指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违反统计法的规定,采用强令、授意的手段,让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伪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49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是指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拒绝、抵制违反统计法行为的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50 违反统计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是指违反统计的规定,对在统计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予以公开、公布和非法提供的行为。

本文标签:辽宁自考 经济类 2018年辽宁自考统计法规概论知识点五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lnzk.ln.cn

本文地址:http://www.lnzk.ln.cn/jjl316/19205.html


《辽宁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