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辽宁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05:05:06 编辑整理:辽宁省自考网 【字体:

根据《辽宁自考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申请辽宁自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需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前通过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或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外语)考试,并同时符合《细则》中的其他授予条件。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申请范围:2021年1月份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申请材料:
1.《辽宁自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在本页下载),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反面为填表说明);
2.两张标准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蓝底、去除白边)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申请范围:2020年12月份毕业的自学考试学生。
申请材料:
1.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
2.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A4);
3.身份证复印件(A4,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正面写电话号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打印,设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
以上四项材料均需在空白处手写:“本人对此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5.两张标准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蓝底、去除白边)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6.《辽宁自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在本页下载),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反面为填表说明)。
特别提醒:必须按照要求准确寄送申请材料,出现问题影响学位授予的由申请人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三、申请时间
2021年4月19日至29日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四、申请方式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校目前仍为封闭管理,纸质申请材料一律由顺丰快递寄送到我校,其他方式及快递公司无法接收。
收件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自考南院继续教育学院 王老师收,电话0411-82158299
申请人必须加入辽师学位申请QQ群,群号:982053963,入群身份验证:专业+实名,入群后必须修改群昵称为专业+实名,不按要求实名者移出该群,请考生在寄送材料后第二天加入该群。此群在2021年7月31日前解答、交流学位申请疑问、信息反馈、发布学位相关通知。不入群者影响材料审核期间信息沟通,责任自负!此群不得发布广告、违法言论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移出本群,后果自负!待本次学位申请结束后,该群解散。
未尽事宜请致电0411-82158299
 

辽宁自考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19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2141913574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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