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高等教育自考报考指南:转考规定

发布日期:2019-11-03 05:11:37 编辑整理:辽宁省自考网 【字体:

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不同,广东自考网编辑强烈推荐考生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本文标签:辽宁自考 自考指南 2020年辽宁高等教育自考报考指南:转考规定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lnzk.ln.cn

本文地址:http://www.lnzk.ln.cn/zkzn/27720.html


《辽宁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辽宁自考便捷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考指南

2020年辽宁高等教育自考报考指南:转考规定

日期:2019-11-03 05:25:37  整理:辽宁自考网  浏览(

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

  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不同,广东自考网编辑强烈推荐考生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本文标签:辽宁自考 自考指南 2020年辽宁高等教育自考报考指南:转考规定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lnzk.ln.cn

本文地址:http://www.lnzk.ln.cn/zkzn/27720.html


《辽宁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