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迟到8月份举行,为保障考生及时毕业,今年毕业申请工作将在原有6月份和12月份办理的基础上增加一次9月份毕业申请,并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录,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录。
二、毕业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
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注册,通过“老考生(有准考证)注册入口”进入,填写用于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身份证号和姓名在填写时应与考生考籍中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一致,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籍信息,核实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口性质、电子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用于接受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行保存注册,如注册不成功,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说明注册不成功的原因并将相关资料拍照上传到该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
(二)网上申请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留意网上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等,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个人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平台自动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
(三)网上确认
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
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毕业证照片以系统中原照片为准)
(四)网上支付
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审定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结果、网上支付完成情况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毕业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在公布的时间内可自行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
三、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一)6月份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 2020年6月19日9时至6月26日17时。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8月1日9时至8月5日17时。
毕业证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9月份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 2020年9月2日9时至9月11日17时。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11月1日9时至11月5日17时。
毕业证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三)12月份办理毕业时间:
另行通知。
毕业证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
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6月份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0年6月30日、9月份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0年9月30日、12月份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0年12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查。
2.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3.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将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将毕业材料及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
4.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 “辽宁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024-86684562;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5.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查后将该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
6.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进行修改或补办照片。
7.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专业及主考院校,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
8.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9.为方便考生申请毕业,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判,预判数据仅供参考。
10.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请先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电话联系,然后再上传相应电子材料,上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并请写清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及联系方式。(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
11.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2020年辽宁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各市、区电子邮箱及公开电话
2020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确认电子邮箱及公开电话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录,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录。
二、毕业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
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注册,通过“老考生(有准考证)注册入口”进入,填写用于办理毕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其中准考证号为12位,身份证号和姓名在填写时应与考生考籍中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一致,以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会自动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籍信息,核实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口性质、电子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用于接受验证码短信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行保存注册,如注册不成功,请及时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说明注册不成功的原因并将相关资料拍照上传到该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行申请。
(二)网上申请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留意网上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等,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检查个人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在网上申请的过程中平台自动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
(三)网上确认
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
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电子邮箱附后),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毕业证照片以系统中原照片为准)
(四)网上支付
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录“毕业申请”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审定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结果、网上支付完成情况以及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毕业申请进行审核。考生在公布的时间内可自行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
三、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一)6月份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 2020年6月19日9时至6月26日17时。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8月1日9时至8月5日17时。
毕业证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9月份办理毕业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时间: 2020年9月2日9时至9月11日17时。
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11月1日9时至11月5日17时。
毕业证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三)12月份办理毕业时间:
另行通知。
毕业证上的电子注册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
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2016】36号)
(二)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附带二维验证码、验证期,6月份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0年6月30日、9月份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0年9月30日、12月份办理毕业验证期至2020年12月30日,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将不能通过毕业审查。
2.省招考办统一打印《毕业证书》与《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中包含考生成绩信息)并同时颁发。从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上不再加盖钢印,只加盖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学校印章。考生应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说明,并妥善保管。按照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3.护理学专业(专、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需将由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时,将毕业材料及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
4.凡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须在网上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之前20个工作日,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认证,如有不明事宜,可到 “辽宁省教育学院”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电话:024-86684562;持有军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原件作为添加依据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5.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查后将该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上报到省招考办。
6.在申请时,如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或考生照片缺失,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进行修改或补办照片。
7.考生申请时,须慎重选择专业及主考院校,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确认后,申请信息不予修改,毕业审定费一律不退。
8.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9.为方便考生申请毕业,考生在注册之后,可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的“考生毕业预判”页面,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判,预判数据仅供参考。
10.需要上传电子材料的考生请先与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电话联系,然后再上传相应电子材料,上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并请写清姓名,考生号,报考专业及联系方式。(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考号+姓名+材料名称)
11.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审定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审定结果公布起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2020-06-02
2020-06-02
附表:2020年辽宁省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各市、区电子邮箱及公开电话
2020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确认电子邮箱及公开电话
报名所属市(区、县) | 地 址 | 电子邮箱 | 公开电话 | |
沈阳市 | 和平区 |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3号 | hpzkb0102@sina.com | 024-22535362 |
沈河区 | 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 37285618@qq.com | 024-24133522 | |
大东区 | 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 | 330228670@qq.com | 024-88537400 | |
皇姑区 | 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 | resound@sohu.com | 024-86275390 | |
铁西区 | 沈阳市铁西区熊家岗路28号 | 10402053@qq.com | 024-25444408 | |
苏家屯区 | 沈阳市苏家屯区青松路10号甲 | 105208281@qq.com | 024-89135862 | |
浑南区 |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3号楼c座1楼 | 2241306959@qq.com | 024-23771061 | |
沈北新区 | 沈阳市沈北新区金星街24号 | synzikao@163.com | 024-89630999 | |
于洪区 |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区教育局一楼 | yhqzxks@163.com | 024-25347126 | |
康平县 | 沈阳市康平县顺山一路县教育局二楼 | 2500306816@qq.com | 024-87344934 | |
法库县 | 沈阳市法库县职业教育中心东侧培训中心楼二楼 | fkzkb@126.com | 024-87122974 | |
新民市 | 沈阳市新民市新华路35号(新民市教育局一楼) | xmzkb05@163.com | 024-87859360 | |
大连市 |
大连市教育事业 发展中心考试工作部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兴巷4号(原金融中专实训楼) | 569836574@qq.com | 0411-84632095 |
中山区 |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00号 | nishang0426@163.com | 0411-82635860-4 | |
西岗区 | 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11-16号 | 291823674@qq.com | 0411-83683522 | |
沙河口区 | 大连市鞍山路87号 | dlshkqzb@126.com | 0411-84328373 | |
甘井子区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九号 | 370889990@qq.com | 0411-86601714-803 | |
旅顺口区 | 大连市旅顺口区教育局(迎春街875号) | lszb86367773@163.com | 0411-86367773 | |
金普新区 | 大连市金州区香水路149号 | 704766977@qq.com | 0411-87877703 | |
瓦房店市 | 瓦房店市大宽街3段77号 | wf88926066@126.com | 0411-85601351 | |
庄河市 | 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李屯(庄河市高级中学院内) | 382048178@qq.com | 0411-89868855 | |
鞍山市 |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 noweigang@126.com | 0412-2663009 | |
抚顺市 |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8号 | fszb6786856@126.com | 024-57602957 | |
本溪市 |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 | bxzb2020@163.com | 024-42845869 | |
丹东市 | 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 | ddzkb2536771@163.com | 0415-2536771 | |
锦州市 |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锦州市教育发展中心305室 (北湖公园西门对面,锦州市事业单位办公区C座) |
937339936@qq.com | 0416-2850992 | |
营口市 |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营口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事务中心) | 1205844602@qq.com | 0417-2698029 | |
阜新市 |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 730061444@qq.com | 0418-6010042 | |
辽阳市 |
辽阳市白塔区新兴街72号 辽阳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辽阳市招考办 |
lyszkbzkk@126.com | 0419-3667787 | |
盘锦市 |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人民防空大厦4楼 | panjinshezhaoke@163.com | 0427-2811915 | |
铁岭市 | 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88-10-21铁岭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tl79792815@163.com | 024-79792815 | |
朝阳市 | 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 | 357354123@qq.com |
0421-2639366 0421-2617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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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 |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招生办) | 603305820@qq.com |
0429-3100306 0429-3115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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