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辽宁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根据《辽宁2019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业务时间安排表》可知,辽宁2019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11月25日17时 。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
查询成绩方法: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公布时间:11月25日17时
成绩复核时间:考生本人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机构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考试规定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通知成绩
登分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愿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中的查询中心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进行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申请分数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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