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补报名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05:03:08 编辑整理:辽宁省自考网 【字体:

根据教育部要求,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举行。现将延期考试补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考试课程及时间

原《辽宁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公布的考试课程及时间段安排不变,其中,8月1日考试课程及时间段对应4月11日,8月2日考试课程及时间段对应4月12日。

二、2020年上半年考试原报考费可申请退费,原报考课程可调整

1. 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考生可对原上半年报名课程((含理论课、实践课)进行一次重新选择。决定放弃考试的考生,请于6月2-5日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网上申请退费;如需调整报考课程的考生,也请于6月2-5日先申请全部课程退费,再于6月8-12日重新报名。

2.所有申请退费的考生,均需由本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务必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申请一旦确认提交无法更改。

3.网上申请退费后,报考费退还至原缴费账户。

三、2020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实践课补报名

服务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天9时-17时。

1.老考生报考:

注册、理论课、实践课报名时间为6月8-10日。

2.新考生报考:

(1)注册时间为6月11-12日。

(2)本次报考取消新考生现场确认环节,考生不需到现场办理,可于注册后的次日通过手机短信或平台查询的方式获取到准考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并登录服务平台完成报课。

(3)理论课、实践课报名时间均为6月11-13日。

3.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四、2020年上半年实践课考试安排

此次实践课报名取消主考院校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各主考院校官网公告或主动联系相关主考院校,及时了解考核时间和考核要求,确保顺利参加考核。

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考工作,逾期不予补报。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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