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考2021年4月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2 02:05:51 编辑整理:辽宁省自考网 【字体:
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及答辩工作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能否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次综合考察,对于学生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有着决定性作用。为切实做好毕业论文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现将2021年4月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总体要求
1.学院各办学形式、各层次及各专业本科毕业生必须按要求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毕业论文完成后,需要答辩的必须按规定要求参加答辩,凡未能完成这一教学环节或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
2.本次毕业论文指导采用网上指导形式,教师和学生加入本班级论文指导微信群,按照论文写作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
3.为保证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要求,在各阶段工作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依次上传写作大纲和论文初稿、论文二稿和论文定稿,超过各阶段工作设定的截止时间没有上传,视为未能完成毕业论文这一教学环节。
二、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毕业论文选题阶段
本阶段工作主要包括:
1.学院制定《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附件1)和《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标准格式模板》(附件2)。
2.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选题指南(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3.确定指导教师。
4.学生选题。学生自主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毕业论文的选题,可以在已经下达的毕业论文选题范围内确定,亦可以选择与所学专业联系密切、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自选题。
(二)毕业论文指导与撰写阶段
本阶段工作主要包括:
1.撰写大纲和初稿。学生撰写论文大纲和论文初稿,在教师的指导下修改并确定论文初稿。
    2.撰写二稿。学生撰写论文二稿,提交后由指导教师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3.论文定稿。学生按指导教师修改意见修改后,提交论文定稿。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和成绩。
(三)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7月毕业的毕业生论文写作及指导工作时间为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24日,优秀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
三、毕业论文指导方法
本次毕业论文指导,采用各班级加入相关论文指导微信群,网上指导,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大纲、论文初稿、论文二稿,并根据教师指导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定稿。具体方法如下:
1.学生在附件中下载自己论文指导分组表,在班级微信群内进行论文指导相关事宜的通知。
2.论文大纲、初稿、二稿和定稿完成后,分别在规定时间内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自己论文指导老师的邮箱内。
学生于4月20日前提交论文大纲和初稿,查看指导教师对论文大纲和论文初稿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并于5月10日前提交论文二稿,再根据指导意见,修改论文二稿,于5月30日前网上提交论文定稿。
3.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毕业论文各阶段写作完成时间,否则责任由学生自负。
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时间

阶段 学生上传时间 学生截止时间 教师指导时间 教师截止时间
上传论文大纲和初稿 2021年4月10日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4月10日 2021年4月27日
上传二稿 2021年4月21日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4月21日 2021年5月17日
上传定稿 2021年5月11日 2021年5月30日 2021年5月11日 2021年6月7日
 
 
4.定稿论文的印刷、装订与论文提交。每位毕业生只须提交纸制版论文。毕业论文定稿正文字数本科不得少于6000字,并按《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见附件1)规定的格式标准打印、装订,建议利用《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标准格式模板》进行论文的排版,纸制版毕业论文一式三份交给班主任,以便学院毕业论文档案的保存。
四、其他事宜
1.毕业论文成绩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由指导教师提出建议成绩。指导教师建议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其最终成绩根据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及答辩成绩确定。指导教师建议成绩为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的同学,不需参加论文答辩,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即为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2.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达到及格(含及格)以上者,方可毕业。根据辽宁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达到中等(含中等)以上者,方可申请辽宁自考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3.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及答辩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联系。电话:84738141  84738068。
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84710321.com/。
附件1: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  点击下载
附件2: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标准格式模板  点击下载
附件3:2021年4月参加毕业论文学生学号和姓名  点击下载
附件4:毕业论文会计学专业选题指南  点击下载
附件5:毕业论文工商管理专业选题指南  点击下载
附件6:毕业论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选题指南  点击下载
附件7:毕业论文金融专业选题指南  点击下载
 
辽宁自考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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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考2021年4月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2 14:18:51  整理:辽宁自考网  浏览(

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及答辩工作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能否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次综合考察,对于学生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有着决定性作用。为切实做好毕业论文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现将2021年4月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总体要求
1.学院各办学形式、各层次及各专业本科毕业生必须按要求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毕业论文完成后,需要答辩的必须按规定要求参加答辩,凡未能完成这一教学环节或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
2.本次毕业论文指导采用网上指导形式,教师和学生加入本班级论文指导微信群,按照论文写作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
3.为保证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要求,在各阶段工作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依次上传写作大纲和论文初稿、论文二稿和论文定稿,超过各阶段工作设定的截止时间没有上传,视为未能完成毕业论文这一教学环节。
二、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毕业论文选题阶段
本阶段工作主要包括:
1.学院制定《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附件1)和《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标准格式模板》(附件2)。
2.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选题指南(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3.确定指导教师。
4.学生选题。学生自主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毕业论文的选题,可以在已经下达的毕业论文选题范围内确定,亦可以选择与所学专业联系密切、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自选题。
(二)毕业论文指导与撰写阶段
本阶段工作主要包括:
1.撰写大纲和初稿。学生撰写论文大纲和论文初稿,在教师的指导下修改并确定论文初稿。
    2.撰写二稿。学生撰写论文二稿,提交后由指导教师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3.论文定稿。学生按指导教师修改意见修改后,提交论文定稿。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和成绩。
(三)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7月毕业的毕业生论文写作及指导工作时间为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24日,优秀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
三、毕业论文指导方法
本次毕业论文指导,采用各班级加入相关论文指导微信群,网上指导,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大纲、论文初稿、论文二稿,并根据教师指导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定稿。具体方法如下:
1.学生在附件中下载自己论文指导分组表,在班级微信群内进行论文指导相关事宜的通知。
2.论文大纲、初稿、二稿和定稿完成后,分别在规定时间内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自己论文指导老师的邮箱内。
学生于4月20日前提交论文大纲和初稿,查看指导教师对论文大纲和论文初稿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并于5月10日前提交论文二稿,再根据指导意见,修改论文二稿,于5月30日前网上提交论文定稿。
3.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毕业论文各阶段写作完成时间,否则责任由学生自负。
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时间

阶段 学生上传时间 学生截止时间 教师指导时间 教师截止时间
上传论文大纲和初稿 2021年4月10日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4月10日 2021年4月27日
上传二稿 2021年4月21日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4月21日 2021年5月17日
上传定稿 2021年5月11日 2021年5月30日 2021年5月11日 2021年6月7日
 
 
4.定稿论文的印刷、装订与论文提交。每位毕业生只须提交纸制版论文。毕业论文定稿正文字数本科不得少于6000字,并按《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见附件1)规定的格式标准打印、装订,建议利用《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标准格式模板》进行论文的排版,纸制版毕业论文一式三份交给班主任,以便学院毕业论文档案的保存。
四、其他事宜
1.毕业论文成绩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由指导教师提出建议成绩。指导教师建议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其最终成绩根据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及答辩成绩确定。指导教师建议成绩为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的同学,不需参加论文答辩,指导教师建议成绩即为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2.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达到及格(含及格)以上者,方可毕业。根据辽宁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达到中等(含中等)以上者,方可申请辽宁自考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3.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及答辩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联系。电话:84738141  84738068。
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84710321.com/。
附件1: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  点击下载
附件2:辽宁自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标准格式模板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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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毕业论文会计学专业选题指南  点击下载
附件5:毕业论文工商管理专业选题指南  点击下载
附件6:毕业论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选题指南  点击下载
附件7:毕业论文金融专业选题指南  点击下载
 
辽宁自考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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